今天(當地時間9月25日)的美國國會真的很熱鬧,一連審過了5個和香港以及台灣有關的立法。

9/26/2019

除了上一篇文章講到參眾兩院外委會分別通過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之外,眾議院外委會還過了《保護香港法》(禁止美國公司向香港警方輸出催淚彈、胡椒噴末、橡膠子彈以及其他所謂人群管控的科技和設備)、《承認香港與美國雙邊關係》決議案(原標題超長,但基本內容為支持抗爭者的五項訴求,譴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干預香港事務及支持香港人民的抗議權),最後參議院外委會在下午通過了本專頁吉祥物賈德納(Cory Gardner, a.k.a. 園丁)提出的《台北法》。   雖然觀測站從去年已經多次介紹這個全稱為《2019年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案》(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Act of 2019, TAIPEI Act)的台北法,但這裡還是幫大家再次標註這個法案的重點:   🔺 國務卿應在法案通過後90天內,且此後每隔180天向國會提出報告,說明行政部門已與各國政府採取哪些行動,以幫助維持台灣的官方外交關係,或是強化與台灣的非官方關係。   🔺 對考慮或正採取行動以改變或降低與台灣正式或非正式關係的國家,國務卿可以藉由改變對這些國家的外交部署,以作為必要與適當的誘因。   🔺 針對前一項所說的那些國家,國務卿也可以考慮擴大、終止或減少對其提供的援助。   第一次看到這個法案的朋友,我先給你十秒鐘消化一下這些資訊,我知道,這個內容真的很狂,但它今天過了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了😌。   而且還不只是這樣,賈德納於今日會中提出了修正案,在原來的內容中又多加了FTA(自由貿易協定)進去,要求美國行政部門應以簽訂經濟上互惠、能保護美國勞工、有利美國出口商的自由貿易協定為目標,與台灣展開雙邊貿易協商。然後,這個修正案最後也通過了!   和美國簽訂FTA其實是這一陣子以來我們政府努力的重點。在這屆的美國國會,除了剛剛我們看到的台北法之外,另外一個重磅級法案《台灣保證法》,其參議院版本也提到了美國貿易代表署(United State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應該和台灣恢復貿易對話,以簽訂雙邊FTA為目標。   只是目前USTR因為美中貿易戰的關係,忙得焦頭爛額,大概無瑕處理和台灣的貿易談判,更別說美台貿易之間還卡著美豬美牛的問題,USTR今年3月出版的「2019年貿易政策議題及2018年年度報告」中,又再次重申了「美國持續對台灣不基於科學的農業政策表示嚴重關切」。   其實原本小編還曾猜測,在美中貿易戰下,美國會不會用與台灣的FTA做為對中貿易談判的籌碼之一,但截至目前為止並沒有看到類似跡象(FTA還是很卡就是了,哭),這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代表現在的川普政府已經把對台和對中的政策分開看了。   以往在介紹這個法案時,常常可以看到有人在留言中表示,美國自己都不願和我們建交了,有什麼資格懲罰那些和我們斷交的國家?其實簡短的回答就是,因為美國有所謂的「一中政策」(和中國的「一中原則」不同),而一中政策的其中一個內涵就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唯一合法的中國政權,美國基於恪守其一中政策(不像左岸常常把國際認證的聲明視為歷史文件),自然無法承認中華民國。   要知道,1979年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的時候,中華民國在國際上仍然宣稱代表全中國,因此美國是將中國的「政府承認」轉移到中共身上,變成由中共來代表中國。在當時,台灣的人們是被視為中國人,因此在1972年上海公報裡面,美國說:「美國認知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   之後我們會再出一篇更詳細的文章解釋美國為何不和我們建交,以及台美建交未來的展望,小編先簡答到這裡,讓我們繼續回到台北法。   其實這個法案的誕生真的要多虧左岸。台北法第一次被提出時是在去年的上屆國會,當時台灣剛和薩爾瓦多斷交,由於蔡英文上台之後台灣斷了三個中南美洲國家(巴拿馬、明尼加共和國、薩爾瓦多),這讓美國認真地開始擔心中國在該地區逐漸擴張的影響力,所以不只是國會提出了像台北法這樣的法案,當時國務院更少見地大動作召回這三國的外交官,討論這些國家為什麼會做出和台灣斷交的決定。   國會素來友台,這個觀測站的讀者們應該都蠻清楚了;但作為行政機關且一向立場保守的國務院,在當時幾乎是配合台北法推出的時間點召回大使,真的是有讓大家嚇到。當時小編還開玩笑地說,斷幾個邦交國換來一個美國法案好像還蠻划算的,結果,此番因為索羅門群島和吉里巴斯與我斷交,台北法又在新國會重現江湖,而且這次還出了委員會。   其實中國這幾年來積極想要從台灣這邊挖走那些邦交國,可以看出主要著眼於區域的戰略利益。但從這幾次的事件中我們也可以看到,每次中國大撒幣之後:美國與周遭盟友更加警戒也更密集合作,台灣反中情緒更強烈、台美關係變得更緊密;幾次下來,台灣民眾也早就對失去這些直到斷交那刻才知道國名是什麼的友邦無感,並認同政府拒絕競逐金錢外交的做法。2020總統大選在即,若蔡英文因中國頻繁打壓的反效果而連任,勢必對北京當局造成重大打擊。在中國財政日益困難的情況之下,砸大錢收買台灣邦交國的做法,不禁讓人懷疑其真正的效益何在?   但無論這樣的大撒幣策略有沒有效,中國人民對於中央的決策也無從置喙,管他財政部長才說要「過緊日子」,管他去年的經濟成長率(6.6%)破28年新低,中央想花錢,底下的人民也只能有一種聲音。若這次台北法真的因為中國步步進逼的打壓過了,那我只想說,習大大同學,國家會感謝你。   ▍複習一下:「法案」是對行政部門有拘束力的國內法,所以如果兩院院會通過之後(通常院會會依各委員會的結果來通過,但還要看排案時間,以及兩院之間協調法案不同之處的處理方式),要經總統簽署成為法律;「決議案」的性質通常比較緩和一點,就是要表達國會的立場用的,不需經總統簽署。   ▍延伸閱讀   ➤ 參院台北法:https://pse.is/GELCW ➤ USTR報告:https://pse.is/L2PRH ➤ 國務院召回外交官:https://pse.is/J6ZPL ➤ 台北法的弦外之音:https://pse.is/GEG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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