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艦例行通過台海。有人說美方放棄台灣海峽為國際水域,是真的嗎?】

1/7/2023

美國海軍「伯克級」(Arleigh Burke class)飛彈驅逐艦「鍾雲號(USS Chung-Hoon, DDG-93)」1月5日例行性通過台灣海峽,是2023年首艘通過海峽美軍艦船。依照「公開的」紀錄,美國海軍於2022年總共8次軍艦通過台海。 美國第七艦隊(太平洋艦隊)發布新聞稿表示:美軍艦行經的水道,不在任何沿海國家的領海範圍內,符合國際法規範公海航行與飛越自由的範圍。鍾雲號通過台灣海峽的行動,展現美國對自由、開放印度太平洋的承諾;美國海軍將繼續在國際法允許的任何地方飛行、航行與執行任務。 這就是例行公事的通過任務,強調自由開放的海洋。 然而,很快地台灣內部就有人開始超譯,例如有人提出說美軍新聞稿裡面沒有提到「international waters(國際水域)」,代表去年中的那波中國所提出來的爭議(講說台海沒有國際水域,是為中國內水)是美方理虧,美方將會放棄用國際水域來定位台海。 這種說法完全是沒有根據的。 先不論沒提到某個名詞就等於該名詞不存在的這個邏輯謬誤,事實上,美國並沒有改變「國際法中存在『國際水域』」的法律見解,也未停止主張「台灣海峽中存在國際水域」。而且,美方也沒有任何改變此等主張的理由。 去年年中的時候我們寫了篇長文來談台灣海峽,以下我們再重新回顧一次。 先來個摘要,長文連結就補充如後。 1、中國使用「法律戰」的方式宣稱台海部份是內海,事實上就是想要宣稱擁有台灣島的主權或管轄權,而且也想要破壞美國軍艦航行的正當性。 中國否定台海是國際水域的做法,事實上是希望讓人掉入「台灣海峽不是國際水域(或公海)因此不得自由通行」的陷阱。這種說法在海洋法上是站不住腳的。台灣海峽最狹窄處為70海里、最寬220海里,海域大部分會是中國與台灣EEZ的重疊區,因此不符合公約規定的公海的定義。不過,是否可以因此而排除台灣海峽的航行自由?答案是否定的。在台灣的12海里領海範圍內,其他國家如美國在台灣領海內有「無害通過權」;在EEZ內則是享有公約第58條中「公海的飛越和航行自由」。也就是說,其實無論台灣是不是國際水域或是不是公海,美國軍艦來台灣海峽航行都是符合國際法的。 2、確實,海洋法公約裡面並沒有使用國際水域這個詞,但美方有對它給出清楚的定義:「不受沿海國主權管轄的所有海域」,這是明白地規定在2022 年 3 月美國海軍最新修訂的《海軍執行任務相關法律之指揮官手冊》裡面。(請參閱宋承恩老師的說明) 而且,這次第七艦隊的聲明當中,也直接提到說該艦所通過的,是「台灣海峽中不為任何沿海國之領海所及之廊道」(The ship transited through a corridor in the Strait that is beyond the territorial sea of any coastal State.)。這個意思就是國際水域的定義,也就是說,這份新聞稿只是換句話說而已,並非像某些評論者說的「沒有提到」。 3、我方認為,台灣海峽的大部份水域毫無疑問地是國際水域,屬於我國領海範圍以外的水域均適用國際法公海自由原則。這樣的看法和美方所謂國際海域以及自由航行的原則,基本上是相似的。 不過,一直以來,台灣有許多媒體以及中國國民黨的政客們跟著中共一起挑戰美國的主張,甚至還有人說「中國大陸的說法並沒有違法」,然後不斷批評美國派軍艦通過台海造成兩岸的緊張,完全忽略了中國才是造成兩岸關係緊張的主因。而且美國不正是因為要嚇阻中共侵略台灣所以才需要派軍艦定期巡航嗎? 再次來引述宋承恩老師的提醒:中國近年在許多國際法方面試圖挑戰美國,但實際上提不出任何具體的法律主張,所以現在常常採取的策略常常都是在「創造爭議空間」,而非要挑戰法律地位。 4、國際法的議題看似離我們非常遙遠,但法律戰絕對是必須重視的議題。當中國要侵略台灣的時候,台灣總是得訴諸國際尋求支援的,到時候我們的論述方向,以及國際要依照哪些規範來幫忙,都必須要有很清楚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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